秦姐
法律主观:
被女方起诉离婚的,男方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信息。如果被告不想与女方离婚,那么男方可以收集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然后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其出示的证据确实可以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那么依法不予判离。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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