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舍才有得
表兄妹结婚犯法。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并不存在夫妻关系。因为不是合法的,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这里的表兄妹并不是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那么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没有其他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的法律效果是无效,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四类。其中,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是指男女之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与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双方不会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也不用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