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运到
一、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且该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二、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关于怎样中止探望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
依据《民法典》58条、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据《民法典》38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方或母方,有探视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方或母方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终止的事由消除后,应当恢复探望综上,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利,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离婚后,仍然享有对于子女探视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亦有利于最大限度的降低子女因父母离婚而产生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作用对于一方签字放弃探视权,鉴于其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即便签字了亦是无效的可以不受该签字的约束。子女同样有权,要求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探视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履行对于子女的教育抚养及情感关爱的义务这是子女应当享受的合法权利。
蓝月亮
一、“妻子有外遇,1我的精神损失费在什么范围合理”?
一般不赔!
理由;婚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妻子有外遇”不代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另外即使是已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未造成严重后果(致人残疾、死亡的等),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没有造成致人残疾、死亡的,一般3000-5000元为合理范围。
二、”可不可以剥夺妻子对小孩任何探视权“?
一般在没有损害子女人身权利情况下,任何人或人民法院都无权剥夺探视权。
案例;
1,子女拒绝探视,任何人或人民法院都无权剥夺探视权;
2,子女拒绝探视,父母一方采取强制探视,可以剥夺其探视权
雨后彩虹
精神损失费没有上限。但是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判定。
会适当合理判决,没有定数的。
外遇不影响探视,她作为孩子的母亲,只要探视不会影响小孩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并且不会造成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因。是不能剥夺她的探视权的。就算她是过错方。
VIVIAN
一、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受损害程度与对方的承受能力,一般来说在五千至五万之间进行考量(或酌定)。
二、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只能存在有碍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才能受到限制。只这情况显然不存在“有碍子女健康成长”的条件因素。所以,你无权剥夺其对子女的探视权。至少法律不支持。
健康是福
妻子有外遇,给你带来精神伤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选择宽恕,要反思自己有没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是不是足够尊重和宠爱她?如果你选择离婚,那么只要你有足够证据证明她出轨,她作为有过错方就会少分财产。但是,任何人无权剥夺她作为母亲对子女的探视权。至于你主张的精神赔偿,估计比较难,这个最好咨询律师吧。
啊威
你妻子有外遇,
1、如果你起诉离婚,你也没有所谓的精神损失费,顶多财产分割上多一点点而已。
2、起诉离婚时,看小孩判给谁抚养,如果判给你抚养,你妻子要负担小孩的一部分抚养费到他18周岁止,期间你妻子有权利探视小孩,你无权阻止,更谈不上剥夺。
冷面布衣梅凌风: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一般出轨很难索要精神赔偿,但是,因为属于过错方,您可以要求多分共同财产。另外,对小孩的探视权一般是无法剥夺的
萱_XUAN
1.妻子有外遇并不一定要赔偿精神损失,只有妻子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况下,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该根据过错程度、经济收入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是不超过5万元。
2.不可以剥夺妻子对孩子的探视权,除非妻子的探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奋力拼搏
有外遇不一定就有精神损失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只是有外遇而没有上述情形,你是无法得到离婚损害赔偿的。另外绝大多数情况下你也不能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盛民
妻子有了外遇。你觉得你们的婚姻很难维系了。精神损失费这方面。应该没有什么赔偿。也不存在什么合理范围。只是在起诉离婚后。由于妻子有外遇。与过错方。那么。家庭财产的分割上你可能会多分割一些。仅仅限于这一点而已。第二个问题可不可以剥夺妻子对小孩的探视权?这个是不可以的。不管妻子有什么过错。孩子是无辜的。他都有对孩子的探视权。还有这个前提是法院得把孩子判给你啊。如果孩子判给妻子的话。那就是妻子限制你探视孩子了。所以你得争取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首先,你工作要稳定,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完全独立抚养养这个孩子。才会把孩子判给你。如果你的经济能力没有你妻子的好。那么还有可能把孩子判给妻子。因为妻子也想要孩子。哪有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不要对孩子造成过多的伤害。如果孩子在六岁以上。法官有可能咨询孩子的意见。要询问孩子,愿意跟谁?就有可能把孩子判给谁?另外一个即使把孩子判给你。你最好也不要剥夺。母亲对孩子探视权利。妻子他有外遇了但是孩子没有错。所以孩子还经常想见到母亲那就允许他探视。这也是法律赋予每个母亲或者父亲的权利。至于。每周探视几次或者每个月探视几次这个你和你妻子可以商量。达成一个协议。还有一点,为了保护好孩子,母亲出轨的这件事情最好不要跟孩子说。不要打碎母亲在孩子心中的美好形象。因为他是小孩子。可以说一个比较。温和的理由告诉孩子,你们两个人为什么分开?不要把你的怨恨。都告诉孩子让孩子也和你一起怨恨她的母亲。这对孩子的人生成长是不利的。
还给你个建议,要是离婚的话。你让我收集好妻子,有外遇的证据。这样证明在婚姻关系期间他是过错方。你会多分到一部分财产。如果家里没有什么财产可分割。那也就没有必要了。
下一篇:女方提出离婚新政策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