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man
你好
可以 需要带好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 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belive~@^_^@~
那要看你结婚时的情况了,在结婚的时候双方是健康的,是自愿的,在婚后如果有一方不能自理,那样是不可以离婚的,要是在结婚的时候有一方本来就不自能理而另一方愿意结婚,婚后也不能离,如果你结婚的时候不是自愿的,不知道他的情况下,那样可以离婚,双方要分居三个月没有性行为,可申请离婚,分居三年没有性行为可以正式离婚,财产我就不知道怎样分配了,你可以找婚姻法的书看看。
如果男方不能自理,女方要求离婚该怎么办
那要看你结婚时的情况了,在结婚的时候双方是健康的,是自愿的,在婚后如果有一方不能自理,那样是不可以离婚的,要是在结婚的时候有一方本来就不自能理而另一方愿意结婚,婚后也不能离,如果你结婚的时候不是自愿的,不知道他的情况下,那样可以离婚,双方要分居三个月没有性行为,可申请离婚,分居三年没有性行为可以正式离婚,财产我就不知道怎样分配了,你可以找婚姻法的书看看。
今生缘
现在的人,只要自己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什么干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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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感情破裂,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特殊时期及弱势人群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具体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如下:
一、《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离婚,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