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瓜
首先,婚姻法关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规定只使用与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其他情况不能视为自动离婚。
第
二,夫妻感情不合,分居达到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霞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夫妻感情不合,分居达到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清儿
1、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
2、你所说的应该是法院在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的基础上所认定的。在法院审理的实际操作来看,一般夫妻双方分居2年的话,可以视为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漂泊的云cium
没有。
我有一颗深深
二年
妙音
二年拉
CHENG
您指的半年大概是这个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现实生活当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的,但不是肯定,法律也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判离。而关于分居的问题,是说夫妻如果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的话,法官一般会推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继而判决准予离婚,所以是否判离,最重要的感情破裂,所谓分居两年也好,半年后再次起诉也好,都只是法官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尺子而已。如果有大量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即使没有分居,法院当然也会判离的。个人愚见,祝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