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经年
有结婚证的咬死男方的财产你要平分,法院大多数都会同意的。
TraveIer
在离婚时,因嫁妆应该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故女方可将全部陪嫁东西(即嫁妆)带走。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1、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何必呢!是自己的东西就拿回来吧!小件的就算了
Tistan Chen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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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陪嫁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女方有权决定。如果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