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
一楼的说得很对,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了,就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协商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一般第一次法院都不会判离的,如果还没有和好的可能六个月后再起诉就会判离。看了下面这几条你就更加清楚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念
双方在某些方面没协商好可以打官司离婚,两个人能解决问题离婚,就不用上法庭了。
Martin
分居半年以上
HJ
一方愿意离另外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起诉,还有就是财产的分配你们都没得商量也可以起诉!
@七色彩霞
不需要什么情况,只要你有理由可以随时提出,如果不能协商离婚,你可以起诉离婚.
黄茂支
感情确已破裂
协商无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