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小青年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穆
结婚前经过公证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潘爱玲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婚后如果二人对财产分配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若因一方身体受伤害获得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属于个人专属财产,一方因继承或赠与合同且合同明确指定受赠方的,属于受赠方财产。
还有特定的生活日用品也应该为各自所有。
对于二者存入银行的工资以及其他劳动收入,因用于家庭开支,所以这些通常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但存款所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属于个人所有。
赣州市赣县区
婚前财产,婚后的明确赠与个人的赠款,明确由某一个人继承的遗产,具体的某个人的保险公司的赔偿。
韩老怪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子非鱼
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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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六)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