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
结婚证上面不会显示再婚情况; 在离婚办理户口迁移时,会在户口本上标注为离异,再婚如果把户口迁移到一起,派出所户籍部门会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再婚。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结婚证上是不会标注二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婚姻登记实行登记档案制度,且户口簿的婚姻状态显示一般仅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种。如婚姻状况变更的,需要当事人自行申报。【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九条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爱琴海
二婚结婚证上是不会标注的。我国的结婚证上不会显示是属于几婚,二婚结婚证和初婚一样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二婚当事人只要带齐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缘
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当事人是否是二婚。
只是在户籍档案里有注明。结婚证上没有。
1、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
2、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
3、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天缘策划
二婚结婚证上是不会标注的。
我国的结婚证上不会显示是属于几婚,二婚结婚证和初婚一样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二婚当事人只要带齐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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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结婚证上不会显示二婚。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再婚登记的手续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消失的记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二婚结婚证会标注吗?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办理结婚证的流程都是一样的,那么在办理再婚结婚证的时候怎么办理?如果是二婚结婚证会显示是二婚吗?
不会,结婚证就是一段婚姻的合法证明,二婚的结婚证和一婚的结婚证在内容和外观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其中一方属于二婚,只会在户口本上有所显示。
一、二婚结婚证和一婚结婚证的区别:
1、结婚证无区别。在中国,二婚结婚证和一婚结婚证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在外观上都是大红色,内容上只有持证人、登记时间、结婚证字号和备注项,并不会有再婚这两个字眼。
2、户口本有区别。不过,结婚证没有区别,但是在户口本上再婚的一方会有婚姻状况一栏,上面会标注着“再婚”。这些都不会影响两人的感情,再婚领取的结婚证与一婚结婚证所享有的法律效应是相同的。
二婚领取结婚证的流程:
1、二婚领取结婚证和一婚领结婚证的程序基本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在材料准备上。再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前一段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证明自己无配偶,符合结婚登记的基本要求才可。
2、材料准备好后,经过与初婚相同的申请、审查、登记后,两人就可以领到结婚证,一式两份,留作纪念。
三、二婚和一婚所享有的不同福利:二婚不享受晚婚假权益。即使二婚的一方在初婚时年龄未到,没有将享受到晚婚假的权益,在二婚登记时也无法享受晚婚假期。不过随着新的人口政策的实行,很多地区已经取消了晚婚假,一婚与二婚的区别也在逐渐减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ZHang SHAN
二婚结婚证上不会显示二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一、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再婚登记的手续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花姐SaSa
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当事人是否是二婚。
只是在户籍档案里有注明。结婚证上没有。
1、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
2、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
3、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