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一生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属于同居。因为前段婚姻没有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况且女方丧天伦弃子携钱财逃走犯罪在先。如果女方起诉,男方没有其它违法行为,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那就属于事实婚姻,如果此时女方起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再娶,就犯了【重婚罪】!
凡哥的生活
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
十
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属于同居。女方起诉,男方没有其它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
小小小小小
没有登记领结婚证的婚姻法律不承认、不保护,所以男方再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开心就好
前女方找男方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起诉的话你能得到孩子的养育费,仅此而已。
鲲
除了抚养孩子的问题外,男方没有责任。同居不违法,但不是婚姻,法律不保护。
昱辰
这个为了减少麻烦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习俗上的办酒不能代替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是同居关系,说白了两个人不想一起了各奔东西就可以,但是要孩子了还有其他的原因,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一分不回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以后谁回来找茬也没有用的,然后该结婚就结婚合理合法,记得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