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书民
你好
想离婚舍不得孩子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川~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起诉解决。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MR.曾
想离婚却又舍不得孩子,如果你真的希望为孩子好,那我希望能够勇敢一点去面对。
感情最怕的就是拖着。你为了孩子,选择了将就的婚姻,觉得这样做就是守住了婚姻,能够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让孩子能够健康地成长。 但孩子不是提线木偶,能够被轻易地操控,他也有自己的感情,在慢慢长大后也会有自己的认识。孩子看到破碎的家庭,父母冷漠的关系,在没有爱的家中长大,会经受不为人知的辛酸。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父母为她创造好的物质条件,更需要父母在生活中,能够具备爱的能力,有爱的表现。但你和丈夫处在将就的婚姻当中,是根本不具备这一点的。
我们通常会认为,爱孩子,就要给他最好的物质条件,最好的教育。但直到现在,还有很多父母没有认识到: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爸爸爱妈妈。但如果因为现实,妻子和丈夫不再相爱,也不应该给孩子创造一个完美家庭,完美父母的假象。因为这样,不但夫妻相处得很累,勉强维持的美好迟早也会破碎。这时候,一旦孩子长大后发现真相,对他的伤害远比一开始就告诉他真相要大得多。
女人不要觉得孩子什么都不懂,其实家庭中的很多事情,孩子心里都清楚。孩子他分得清是非对错,也希望能为家庭的幸福,出一份力。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女人自己太过脆弱,然后把这种脆弱,投射给了孩子。孩子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脆弱,甚至比在婚姻中受伤的女人还要坚强,还要看得清爸爸妈妈之间发生的事情。
而你挣扎在痛苦的婚姻中,不知是否该离婚。甚至不愿意去面对这个问题,只是麻木地度过一天又一天,自欺欺人,内心却无比煎熬。面临家庭的危机,离婚的念头摇摇坠坠,有很多东西无法跟别人诉说,自己也理不清,更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受到外界的指指点点。
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女人,在婚姻中却显得那么落寞孤单。婚姻给了你什么?是什么让你越来越害怕?是什么让你越来越不敢面对自己的心?你想挽回却苦于无计可施?你想改变现状却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那么痛苦,何不忍痛撕开你不愿意离婚背后的面纱,勇敢正视离婚的选择问题的真相;重新认识自己,认识对方,用另类的眼光看看自己这段曾经也风花雪月的情感,何不以坦诚的态度努力一把挽救自己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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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够帮到题主。
微笑
女人在婚后很多时候在婚后把爱情过成了亲情,我记得有位宝妈和我说过自己和老公一个多月没有亲热都不想,只是现在孩子还需要完整的一个家庭,对老公早就失去了往日的新鲜感,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长大成人,至少不想自己这样的状态,我想这个也是很多中国女人的真实想法。
但是很多过不下去要决裂的也是很多的,为了孩子女人过的很卑微有时很委屈但是为了孩子犹豫了很久,这样对自己来说很残忍但是又放不下,我想但凡为自己能够多想一点还是勇敢的迈出那一步吧,你这样的卑微生活对孩子成长环境也是不利的,让自己适当的开朗一点争取自己另一段幸福也是自己应得权利。
H.H
如果自己想离婚又舍不得放手孩子,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不过法院还是会根据孩子的意愿来做决定判罚孩子的所有权的。既然两个人之间没有了感情基础,没有必要总是事事都往孩子身上找借口,没感觉就是没感觉了,与其这样还不如适当放手,可以给对方绝对的自由要好很多。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下对于孩子的内心是会有很大的影响的,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作为家长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考虑问题,给孩子创造好的环境,守护孩子的健康心灵。
船长
你好,请给小笔二十分钟时间为您编辑答案,请不要急着采纳别人。
我真不知该说你是个负责人的爸爸还是不负责任的爸爸,既然能达到离婚的程度,当时就应该好好慎重的选择爱人,因为确实不该草率,不过既然问题发生了,我就不讨论过去了。
你无非是想取一个折中的办法罢了,既不伤害孩子,又能让你不和老婆这么生气。
说实话,鱼和熊掌是不能兼得的,如果你的孩子三岁了,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离婚的话你的孩子一定,且肯定会是问题儿童,我想这正是你纠结的地方吧。
自古劝和和不劝离,这是路人皆知的道理,小笔的意思也是能和好就和好,尽量不要离婚。我看了你对别人问题的补充,我依然想不通这么内向的爱人你为什么要娶她,但是小笔还是认为你既然结婚了就不要离婚。
我认为内向的人不一定是不讲理的人,她内向的话你好好想想是沟通的不够还是你的脾气太大对她造成过伤害,我也是认为不应该打女人,我当时和恋人争吵最激烈的时候是打了桌子,把自己手打疼了,但是也没有打老婆。
家庭的琐事谁都有,即便你离婚了也会有,有些时候多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不好,如果因为琐事你不吵,她本来就内向,又怎么可能吵呢?很多事情当你以后长大了就知道那都不是事情,你儿时或许为了一个玩具哭好几天,结婚了因为一个破事吵的不停,当你五十多之后你就暮然回首,自己怎么这么幼稚啊,难道不是吗?每个年龄段思考问题的感觉不一样罢了。在你今天看来是问题的问题,以后你想开了就知道你的想法依旧很天真罢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重要的还是做人的心态,身为男人就应该大度一些,这才是爷们,小笔知道你的老婆肯定也有很多不尽你意的地方,甚至很过分的地方,你应该学会一点点引导她,她不是听不懂话,内向的人如果遇到了好人也会变的外向,你仔细想想你的爱人是不是和你结婚之后才发生很大的变化?那难道不能说明你的爱其实是不够的吗?你身为男人在女人有了你的孩子,已经为你付出这么多的时候选择离婚,你不觉得这么做很对不起那个女人吗?
是是非非无非是内心的一丝倔强罢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你的老婆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吵架和鞭挞的,女人都是脆弱的,你对她好一些她是知道的,她自己犯错误她也知道,我觉得宽容是最尖利的吵架,那会让人彻底惭愧和改正,你觉得呢?
为了你的孩子,为了你爷们的身份,为了你长大之后不会后悔,还是不要离婚了,小笔的父母就离婚了,如果时光倒流,我断然会阻止的。因为这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是让人想象不到的,孩子长大对你的恨,会让你即便离婚之后也快乐不了,这是实话啊。
好了,小笔要说的就是这么多,希望你对爱人宽容点,用大度和理解去疼爱你的女人,你记住,如果你真心去爱的话,这些琐事就会消失,不信你可以试试。
笔下有情作答。
努力奋斗
两人既已走到了一起,就该好好珍惜,更何况还有无辜的孩子.当初你嫁他一定是他有吸引你的地方,谁又能说那时不是真爱呢?
夫妻双方如果还有一线希望,还有一线勾通的可能,我是不赞同离婚的,必竟组合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谁又能说再组合的家庭没有缺憾呢.但如果双方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没有挽救的余地,我还是赞成离婚,这是为了双方以后的幸福也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里,谁又能说所给孩子的家是完整的呢?就放彼此一条活路吧。
我们常说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单亲孩子会容易有心理上的问题。
这话是有道理的,但也不全对。
一个快乐的单身母亲,一个冷漠没有爱勉强维持的家庭,哪个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呢?
重点在于您分开后能否保持能给孩子正面影响的生活态度?
如果您能保持乐观积极开朗等等性格和心态,孩子的成长环境未必会比现在差。
子非鱼
两个方式;
1.不离。
2.取得子女扶养权。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如果是未满2周岁的,那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而要是子女已满10周岁的话,那么会征求子女的意见。
寒 冰 情 浩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离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冯氏·至尊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解决方法如下:
1、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抚养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1、子女不足2周岁,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周岁,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MoMo
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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