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鸢
法律主观:
法院可以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不能办理离婚证,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颁发。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即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和在法院办理的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发放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效力,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解除。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不需要办理离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