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然的小媳妇儿
离婚的时候有贷款可以只让一个人承担偿还债务。不过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在离婚前是夫妻共同贷款,那即便夫妻离婚了,这贷款未还清的部分一般也仍然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的债务,所以通常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只是夫妻双方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只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但因为银行和贷款机构都是独立的债权人,所以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对于银行和贷款机构一般是无效的。如果夫妻离婚时规定贷款由一方偿还,但该方之后没有按约定偿还的话,那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权
您好,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银行可能找男方要求偿还,但男方可以在偿还之后向女方追偿。
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所以,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只要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但是,夫妻间的约定,对第三方,即银行,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银行仍旧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女方无力偿还,则男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男方在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根据夫妻内部约定,即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女方追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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