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忠
不是,要共同承担。
微笑的味道
不可,你们的感情呢。
servant
没有这种说法!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一篇: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不给怎么办
下一篇:离婚女方拿孩子要挟男方永远不让看向男方要50万犯法吗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