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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相信许多离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了。如果两个人离婚了,但是只有一个孩子的会判给谁呢?
网友咨询:
杨小姐和宋先生两人是经大学恋爱毕业后结婚的,并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可是两人慢慢的因为生活的琐事发生争吵,导致两人的感情变得 越来约 淡。最后两人想要通过协议离婚,可是因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只有一个女儿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呢?
律师解答:
其实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相信大家都屡见不鲜。毕竟孩子作为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在离婚的时候,谁都是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一人一个,和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若在婚姻存续关系内只有一个孩子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是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对孩子成长的有利条件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考虑孩子的意见判决。
2. 但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如果女方有以下行为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当然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给其中一方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向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有义务就有权利,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行使探视权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