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有一按揭房,购买合同上只写我名子,离婚时协议上已注明房屋归我所有,请问还需办理过户手续吗?

福安特门厂

福安特门厂

您好,离婚前购入的按揭房产,依您所述,如果不是您个人婚前所购,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购房合同上只写了您的名字,应当房屋的主贷人也是您,离婚协议上双方也约定了房屋归您个人所有,此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房屋离婚后属于您个人财产,如果先前已经登记在了双方名下,为保障您的权益,是需要男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艳妲

艳妲

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办理按揭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按揭贷款部分,属于夫妻的给他财产。

离婚协议中,若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婚前购买者所有的,且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仅是购买者一人的话,离婚后,可以不用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时,上面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则建议最后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你自己名下,以免以后处分房屋时,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HYQ是清

HYQ是清

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婚前购买的房子,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本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离婚协议已经注明房子归你所有,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细帝

细帝

你好,有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合同是你一个人签订的,贷款也是以你一个人的名义办理的,那么不存在过户的事情,不用办理过户;

如果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在登记的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不用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登记有对方的名字,需要办理过户登记。

希望对你有帮助~

蔷薇

蔷薇

应该是不需要的。根据你的描述说购房合同上只写了你的名字,那么产权证上应该是只有你的名字的,且离婚协议已经注明房子归你所有,那么就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小宝丁

小宝丁

离婚前按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规定的仅是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根据你的问题,该房目前应该还未拿到不动产权证,那么还需看在房管局备案时对该房产的权属是如何备案的,如对方也有份额,则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凭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Casablanca

Casablanca

从法律上讲,因为需要办理相应手续,因为之前属于共同财产性质。

执着的心

执着的心

您好,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您可以看一下产权证上的姓名是否是您的,是您则不需要过户登记。如果不是您,可能之后需要依据你们的离婚协议进行过户登记。

其次,如果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您的名字,最后的产权证上一般都是购房合同的名字来登记,一般也是不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A0gggg

A0gggg

您好,离婚前按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需要看房产证上是否有对方名字,如果有则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枫筱风จุ๊บㄋ

枫筱风จุ๊บㄋ

你好,应该是不需要的。

首先,你确认哈房产证上是不是只有你的名字。

其次,根据你的描述说购房合同上只写了你的名字,那么产权证上应该是只有你的名字的。

然后,离婚协议你们协商好了房屋的归属,注明归你所有,那么此时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和名义权利人是一致的,都是你。

所以,是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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