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 冰 情 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起诉离婚 提供的 证据 可包括:
1. 结婚 的证明材料( 结婚证 或 婚姻登记 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 离婚 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证人 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 分居 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 抚养 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 债权债务 等证明。如单位证明、 工资 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 债务 数量,债务 债权人 姓名、住址等;
8.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 租赁合同 、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0.要求对方给予 精神损害赔偿 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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