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特别舒服
你可以更改一下户口本,再去领结婚证。
代思羽
不合理,因为在法律上不说没有整是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吗?那还改离异啥意思啊?有点晕晕+_+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呵呵,这不算。可以直接带自己的户口本到你本地的派出所更改成未婚就行了。
明天更好
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那就是事实夫妻。
陌上花开
如果只是因为户口本上信息记录错误的话,必须去找当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得了。
water
1992年以后不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都是非法同居关系。
当然,如果你们没有同居,只是因为户口本上信息记录错误的话,必须去找当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得了。
另外,登记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哦。
祝你们顺利!
喵ポニョ
派出所不管怎样办
花千骨
1,1994年2月1日前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户口本上属于登记错误的,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没有结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户口本错误。更正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3,如果曾经结婚后又离婚的,应当持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信息变更,变更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4,《婚姻法解释一》规定: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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