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姐
女方没有出一分钱,女方说他就看上房子才跟结婚的
清儿
算的,要还钱啊
阳光a人生
不是
卒迹
如果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的,且住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该住房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男女对方可以主张得到婚后还贷数额的一半,还包括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