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兮-
结婚给的彩礼钱 ,这个钱的处置权在于女方的父母 。结婚时可以让女儿带回或者是带回一部分 ,也可以留着自己养老或做其他用 。
【加盐的咖啡】
看女方父母的良心了,有良心就算有难处,也会让女儿带回一些
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彩礼,实际上是男方基于结婚的目的对女方进行的单方赠与,只要男方实施了赠与的行为,女方未明确拒绝,赠与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那么既然赠与已经完成了,为什么还可以要求退还呢?这是因为,在婚姻法中有规定,如果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并按照习俗给付了彩礼,假如未能成功结婚的,男方如果主张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必须退还,起诉到法院也能获得支持。
换个角度来说,结婚给付彩礼,实际上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只不过这个条件往往是双方默认的,并没有写在纸面的合同上,所以法律也认可风俗习惯上的目的,在未能结婚的情况下,赠与就失去了目的,所以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从情理上来说,如果未能结婚女方也应该退还彩礼
彩礼的赠与虽然更多是对女方父母的赠与,但是这是男女双方正常结婚为追求,而男女双方因为感情问题没能正常地进行结婚,女方的父母当然不应该再拿男方的彩礼。
从情感上来说也不可接受,自己的女儿没有出嫁到对方的家庭中,又凭什么拿着别人的彩礼不还呢?除非男方明确表示彩礼不用退还了,既然人家主动来索回彩礼,那么女方就应该积极退还彩礼。
而且,出于感情的目的赠与了彩礼,那么当感情都不存在了,一直拿别人的彩礼不还,情感上应该也会受到纠结吧。特别对女方来说,这是亏欠人家一辈子的事情,道德上也会有压力吧。
面对彩礼纠结,应该合法维权
这个18年前的案件,现在看来也令人感叹,6000元钱对当时的人来说可能需要努力工作很长时间才能积累下来,是血汗钱也是希望钱,而婚结不成了拿回自己努力的血汗钱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因为协商不成,最终走向了极端,这是害人害自己的事,本来为了追求幸福,因为一言不合,双方都没了幸福可言,这关不值得。而且对男人来说,归案后接受的就是审判,自己这一生也将会终结。
面对彩礼问题,那么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权,这样避免双方都遭受更大的损失,也能合理解决问题。
但极端的举动就明显过分了,我们在遇到任何事情时,最好能退一步思考,是否还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不能放任自己的情绪指导下冲动地去做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而且当感情里面掺杂了金钱后,往往会让情感中寻求平衡的心态更加不稳,所以更需要冷静的思考和对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