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打官司吗

酒自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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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一定。解除或者终止婚姻关系有两种,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则夫妻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离婚的决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细节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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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演员,这几年拍摄了几部作品,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明星了。因为职业的特殊要求,我与丈夫隐婚三年,并有一个两岁的儿子。这两年来我时常在外地工作,与家人聚少离多,丈夫越来越不能忍受这种分离的日子,而我又不想放弃刚起步的事业,所以丈夫提出要与我离婚。如果我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的话,难免会被媒体发现并大肆报道,可能我的前途也会因此毁于一旦。请问,我可以不通过诉讼程序就与丈夫离婚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解除或终止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则夫妻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离婚的决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细节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所以根据条文的规定,您可以与丈夫进行协商,就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为您二人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而不必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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