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珂
有钱的话就要赔吧,反正你们共同的财产。要通过法院判多少钱就多少钱。有可能一方要多一点一方要少一点。还有,没钱赔也要要赔的。
随遇而安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回答:
1)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由于你们结婚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会支持判离的;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没有上述情形,那么就不需要赔偿对方。但如果在你们结婚的时候收有对方彩礼的话,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你即没有第四十六条的情形,又没有收受对方彩礼的话,那么就不需要任何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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