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楼兰城主
法律主观:
一方不愿意离婚 ,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 身份证原件 ,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 婚姻登记机关 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夫妻共同财产 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起诉离婚 ,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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