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什么叫恶意转移财产?

梁梁

梁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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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那就是说明你在知道要离婚的情况下,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外面,这样法院离婚的时候,变相的对方分的财产就会变少

勿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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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离婚案件中,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相关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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