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要小心哪些误区

五棵松.

五棵松.

离婚诉讼中要小心以下误区:

误区
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误区
二:家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误区
三: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

误区
四:要离婚就要退彩礼;

误区
五:夫妻分居满二年就能自动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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