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
您好,离婚的话,主要还是看您和您丈夫的感情是否还能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如果您和您老公好几年都没有夫妻生活,您觉得感情破裂的话,可以考虑离婚。
现行法律规定,离婚的话是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你们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中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你们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你们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你们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的话,你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话,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可以证明你们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你们双方就可以离婚了。
最后,感情是来之不易的,毕竟你们是有感情才会结婚,那么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那也是正常的现象。正所谓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根本没有隔夜仇。如果不去解决这类的问题,一味的只是离婚逃避,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都会后悔。希望你们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考虑清楚各方面的因素,最后再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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