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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的,双方债务是跟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处理的。
1.在离婚时,双方债务中的个人部分,应当由个人进行偿还,对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对于双方债务中的共同部分,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对债务偿还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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