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根据,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所谓“分居两年、调解无效”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凤凰俊鸟
法律分析:婚姻不会因为分居的时间而解除。如果双方因夫妻不和而分居两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确认,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单位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下一篇:冷静期结束后多久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