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花
离婚证明书申请如下:
1、双方应当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相关材料后,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婚姻持续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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