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祥
需要。如果是现役军人的,比如夫妻双方都是,要 离婚 ,自愿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依据现役 军人离婚 的规定,需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 婚姻法 离婚条件 的有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以到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离婚或者去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 。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6868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賀鹏
法律分析:军人作为特殊群体,与军人结婚、离婚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政治机关出具离婚同意书。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军队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
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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