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
可以!双方是中国国籍的话在日本登记时应该是在中国领事馆办理的,所以与在国内登记是一样的,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九夜
国内离婚证明 中日文翻译(据说部分地区英文版本也是通用的,当然还是建议用日文的稳妥。) 盖章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国家身份证可能没用)
你可以在国内开独身证明,来日本后在中国大使馆开也行,但是都要翻译成日文,原件和日文翻译都要,而且你开的证明只在三个月以内有效,这一点一定要严记。拿着原件和翻译件后就可以和男方到日本的区役所递婚姻申请书,然后再在所登记的区役所开你们的结婚证明就可以到入国管理局去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签证。你只需要拿护照,外国人登录证,你的出生公证书和国籍公证书以及日文翻译就行(我朋友的时候没有要国籍公证书)。日本人(男方)要出的材料比较多。?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身元保证书?质问书和理由书→你和男方是怎么认识的?家族一覧表?申请人的证明写真?日本人(男方)的戸籍誊本?日本人(男方)的世帯全员的住民票?在职证明书或自営证明书(在会社上班的人开在职证明书,自己做生意的人开自営证明书)?课税、纳税证明书?结婚照2~3张和你们的生活照2~3张(我朋友当时只要了3张生活照)你们要填的材料很多,要填的表在入国管理局都能免费拿到,最好在递申请之前先到入管局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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