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嫣婉语
没有感情了,我劝你还是离婚吧,没必要为了孩子继续过下去,你俩不幸福,孩子处在这种环境下,他也感觉不到父母的爱,你俩可能还会天天吵架,你可能还会总对孩子说,不离婚就是为了你,让孩子的思想负担加重。
文
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最重要的是彼此都应该反思自己,多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而不是以离婚相威胁,导致感情真正的破裂而无法弥补。爱不将就,但不要把所有的错都归结于对方。无法改变别人,就去改变自己。
蓝月
这个得看情况吧,如果真的没感情了,还在还小,两个人在一起只是没有夫妻之实,但都是好父母,那就为了孩子好好坚持下吧,至少等孩子大些,哪怕你们各自外面都有人了,也最好为孩子负责,当然,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两个人的感情还可以重来的话,请看在孩子的份上,都努力一把,为了孩子,也为了父母 ,更为了自己。
感情,只要是有余地,都可以给个机会重头再来的,毕竟曾经相爱过,只是出了些问题导致感情破裂罢了,谁能不犯错,对吧。
忠義
如果觉得实在没有意思了,也不必为了孩子委屈自己,特别是如果孩子已经十几岁了就更没有必要操心孩子的事了,如果孩子还小就要考虑考虑孩子了,如果孩子太小就遭受家庭变故,对孩子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爱你无悔
离婚那也不是说离就离得,为了孩子还是不离最好,没有感情就没有吧,因为你们离婚以后会影响孩子的。
A-莫茜
如果双方都想为孩子着想。那就可以继续过。如果离婚以后能有更好的生活。孩子也能有更好的环境,那就果断离婚吧。
背包旅行
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我觉得还是不要古代离婚吧,毕竟是有孩子的,不能说离婚就离婚,因为你们离婚了之后,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打击。而且对孩子以后的生活来说。缺少了一方的爱,是不好的。所以为了孩子,应该将就一下。
Jennifer
夫妻之间虽然没有感情了,但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那你们还是将就着过吧,夫妻两个人要修复感情,要互相理解,互相关爱,互相谅解,夫妻有责任把孩子培养成人,这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夫妻两个人实在生活不到一起,那你们就果断离婚,也不要考虑孩子了,就是孩子在这样的家庭气氛中生存,孩子也不会快乐的,那你们分手是最好的选择。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7月27号
张林生
有感情了,就果断的离婚,如果说你为了孩子将就,孩子可能会更不幸福,因为你们两个在一起,每天如果吵吵闹闹的话,这样更影响小孩子的健康成长,你还不如就直接的和平分手,还可能还待给小孩更好的环境
张继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最重要的是彼此都应该反思自己,多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而不是以离婚相威胁,导致感情真正的破裂而无法弥补。爱不将就,但不要把所有的错都归结于对方。无法改变别人,就去改变自己。实在不行,再考虑离婚。
黄茂支
夫妻没有感情了,果断离婚,这样对双方都好,如果为了孩子将就过,一天到晚打打闹闹,对孩子影响更大。
刘哲
还是互相多沟通吧!
找出没有感情的原因,
然后再做决定,
别给今后留后悔。
要是能好好在一起,
还是好好在一起吧!
如果天天吵仗,
实在是合不来,
对孩子是有影响,
那就分开为好了,
总吵仗对孩子的心里是很打击的,
不能将就了。
李应波
还是果断离婚,没有感情了将就在一起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将来孩子会理解的。
天缘策划
起没有感情了,但就是不能玩,没有感情也不能离婚,为了孩子也得很好的活在一起生活,你们孩子是在这个家庭温馨的家庭长大就是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开自己,就是互相应该包容,不要一点点小事就吵架。
丁丁
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出轨,那应该继续生活下去,本来婚姻的最后都归于平淡和责任。
金茹
既然没有感情了,那就果断的离婚吧,大家。找各自的幸福去。
mmstar 醒
夫妻没有感情了,要果断离婚。
太极八卦
这问题很难处理,各家的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刘小妞
您好!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就应该果断离婚。维持一份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事情。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