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Tistan  Chen

Tistan Chen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民[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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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办离婚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离婚协议书;


5、二寸二张照片;


6、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双方在定好离婚协议后,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办理。而且是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否则不能办理。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手续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但是为了避免后续的矛盾和纠纷,尽早办理离婚手续是非常重要的。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冷静、理性,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同时,在离婚过程中也要尽量减少对子女造成的伤害,为他们的未来着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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