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
法律主观:
一、抚养费一般需要给多少
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在协商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至于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对于无法协商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抚养费确定之后,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就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
二、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监护人吗
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监护人的,如果担心监护人挥霍掉了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发现这种情况以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由于孩子本身年幼,所以抚养费于情于理都只能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而不能交给孩子本人。否则对孩子也没有任何的好处。
《民法典》(202
1.
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去法院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的手续:
第
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
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
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
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
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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