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铨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蓝若棂
你好,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你好,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美女不吃人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经过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叶小彤
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诉离婚,是否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呢?该问题是要分类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最普通的情况,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格式化、回忆
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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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生中一辈子的大事儿,不是儿戏,所以结婚的时候要慎重,想好后在去结婚,不要相处不久心血来潮就去领证结婚,这样是对自己对他人的不负责。
因为相爱结为夫妻,这也是一段缘分,毕竟是相逢就是缘,更何况又结为夫妻、同床共枕多年,堪称为亲人般的关系了。
离婚是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的时候登记领结婚证,无论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还是女方户口所在地,都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只要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去登记结婚。
然而离婚的话,夫妻双方协商好,在没有疑义的情况下,两人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去办理登记结婚的地方去离婚,也就是说在哪儿办理的结婚证,离婚的时候也要去同样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不能女方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然后去男方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这样是不允许的。
正常情况下协商好的协议离婚,相关机构是不允许在异地办理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商好财产、子女等的分化以及抚养问题,直接回结婚登记地去办理离婚就行。
身边事例之前也碰到过所谓骗婚的情况,两个人比较年轻,女方家与男方家离的比较远,女方也不知道男方的具体情况,比如男方家的生活条件啊,人员情况啊,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就是怀揣这对男方的爱,就火速结婚了。
结婚后才发现男的家庭条件比较差,甚至是就连结婚的时候房子都是用的别人的,结婚后才知道是借的房子,事发不久就被女方父母知道了,在两边的争执下决定离婚。
这对小夫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还说没有共同财产,就连结婚房子都是借的,没有任何财产分割、也没有孩子,结果打印一些相关资料,直接就把离婚证领了,毕竟是年龄在这呢,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两人兴高采烈的就把婚给离了,这真的是把婚姻当成儿戏了。就连这种骗婚的情况,周边也是存在的,这种在法律层面男方是否有责任呢?起码要对女方有些补偿吧。
结束语所说婚姻自由,但是婚姻也不是儿戏,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慎重,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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