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卫
我认为有这个必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其实就是对双方情感的一个缓冲期,在这期间可能双方经过沟通或者协商不想离婚了,如果对于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的人也不差这30天。
奋力拼搏
我觉得这个冷静期设立的还是很好的,对于一些冲动型离婚人群来回是有好处的,我觉得很有必要。
*^_^*田田
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做法,对于挽回很多人的感情,也会让很多人在冷静以后做出正确的选择,有这个必要大幅度的减少离婚率的发生。
健康是福
说实在的,我觉得离婚冷静期真的没有这个必要,因为真正想要离婚的人并不会因为一个月的时间而改变自己的想法。可能有一些人会觉得当初两个人可能是因为吵架的时候一时冲动,所以才会选择去离婚,等到自己冷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那么这个时候这一个30天就是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可是人生当中哪有那么多次的冲动呢?无非就是因为真的想要离,真的想要分开罢了,就算你这一次没有去还会有,下一次还会有无数次,迟早有一天也是会离的。所以我觉得这一个期限对于一心想要离婚的人来讲是没有任何的作用的,如果你不想要离的话,你根本就不可能真的到民政局去。毕竟当你踏足这个地方时候有很多东西都没有办法能够回头了。
对于一些真正想要离婚,在婚姻当中真正过不下去的人来讲,这30天真的是一个煎熬,而且如果说对方反悔了,那么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也会发现有一些例子就是两个人在登记了离婚冷静期之后等待的一个月时间里面,结果女方就遭到了报复。他本来是想要离婚,想要给自己一个新生的,但是因为这一个等待期,她不仅没有能够恢复单身,还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所以我觉得这个时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还是那句话,真正想离的人,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离的。婚姻和爱情从来都不是能够随便的事情,我们自己一定要想清楚,如果你自己想不清楚的话,别人给你再多的时间,你还是会这个样子。做人做事都不能够太冲动,一定要好好的想清楚才能够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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