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雨
法律主观: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双方进行房屋登记时可根据双方的约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屋都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下的,但是如果双方协议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也是可以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 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 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夜
法律分析: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阿狸
法律主观: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双方进行房屋登记时可根据双方的约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屋都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下的,但是如果双方协议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也是可以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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