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这个审判长和我老公认识、这个审判长对我们分割财产有偏向问题。我该怎么办?

爱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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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肯定是共有财产;


2、按照市场价来进行分割;


3、审判长与你老公认识不能作为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的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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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婚后收入支付房贷,该房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该审判长回避。尽管我觉得貌似没有必要。能做到审判长自然已经在法院里干了好多年,不会为了一个仅仅“认识”的朋友搭上自己的前途。

蓝天白云

蓝天白云

根据案情 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现价分割

至于审判长的问题 要看两人是什么关系了

如果你认为两个人关系特别好或者是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审判的话可以“申请回避”!

回答完毕!

@七色彩霞

@七色彩霞

您好:

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升值后的现值分割。

你有权利申请审判长回避。

供您参考!

背包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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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回避啊!当然是共同财产,价值按当下市值算

witness

witness

算共同财产。

你可以申请回避。

啦啦啦

啦啦啦

你可以申请法官回避。

张道明

张道明

你应该申请回避。

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说的升值和分割问题,它只是按现在的价格而定,你所说的生活费是你们同居前的财源支出,所以这个你是要不回来的。至于你说的审判长,你不必理他,毕竟国家的法律是死的,你也可以就这方面问题向律师请教,我个人的观点是:没必要去理会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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