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姑娘被母亲以死胁迫与相亲对象结婚,从无夫妻生活!法院如何判决的?

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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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现在判决婚姻无效,所以他们两个人算是离婚了。

杨朝霞

杨朝霞

法院可以判定这对夫妻离婚,因为没有进行到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与国家人口的增长方面也没有任何的作用。

Col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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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他们的这个婚姻不成立,所以说可以撤销婚姻的,由于双方不是自愿结婚而且也是不同意的,所以说也不符合国家婚姻法,有权离婚和撤销的。

Never Say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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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撤销了原告和被告婚姻关系。在这个婚姻自由时代里,还是有一些人会做出违背法律和婚姻当事人意愿事情,特别是当事人父母。因为父母总是觉得他们促成婚姻就是对自己子女好,觉得嫁给一个有钱的人就是好,从不会考虑自己孩子是否愿意,是否真正幸福,所以才会有亲人对博公堂事情发生。对此,在婚姻面前,更加需要我们坚持自己意愿,可以听取家长意见,但是不可委曲求全。

父母胁迫的婚姻。

这是一个关于母亲胁迫女儿嫁人的新闻。在江苏的周小姐因为受到母亲以死和把她赶出家门的威胁嫁给了她不喜欢的男人付某。因为母亲觉得付某家庭经济不错,女儿嫁过去肯定会生活得很好,但是女儿周某对付某没有半点感情,婚后也并无夫妻生活。之所以会嫁给他,完全就是因为母亲威逼,婚后周某对付某还是没有任何感情,想离婚,母亲一再阻挠,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最后周某只好求助法律来解决此事。

法院判决他们婚姻无效,撤销婚姻关系。

法院在审理此案件认为,周某母亲多次以死和赶出女儿出门为理由逼迫她嫁给付某,已经触犯了婚姻法当中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让女儿违背自己意愿嫁给他人,母亲行为已经严重构成胁迫。现在周某要求撤销和付某婚姻关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法院给予准判。当庭宣告撤销两人婚姻关系,两人之前婚姻无效。任何人都有婚姻自由权利,哪里是父母也不得干涉,不得不说父母心意是好,但是也需要尊重和真正考虑儿女幸福,不可一味用自己意愿强加儿女身上,否则家庭不和谐,儿女也不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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