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屁的不挽留
你好::
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辆金龙(当初以他妹夫的名开的车主),一辆Eveco
在这里,金龙车对外公示的,是他妹夫的名义。因此,不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除非你们能够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你们共有。
其次: 如果确定这些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之后,那么,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但是如果交易合理,,以40万的价格卖掉了金龙,一般是视为双方的意思标志。
个人认为,这里,需要看,40万的价格是不是合理?
第
三: 到离婚了,他说都花完了,还编出大量债务....
这里需要确定的是,男方是不是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讲究的是证据。
如果一方转移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不分或者少分。
建议找个婚姻法方面的律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王念
你好,一方恶意转移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对你编造的债务,视情况可以不认可,可以为其个人债务。但这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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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梁律师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宋成刚
而已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少分或者部分财产。你需要找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现在诉讼中证据最重要。
HJ
首先卖车的时间很重要,这是确定对方是否可能存在“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是否钱真的可能花完了。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对于债务,就要一个一个具体分析了,找到所谓的“债务”证据的弱点。
如果诉讼的话,你这种情况还是请一个律师比较好。
朕
金龙车是别人的财产,就算他把40万都据为己有你也不能主张权利,我这么说不知道你是否明白,就是说他妹夫要是主张这辆车,你们都没有抗辩理由的,你应该把精力放到其他财产上,比如房产,比如依维柯,另外你所说的编出大量债务,你就不能也编出大量的债务吗?反正这些都需要证据,在法庭上缠诉呗,如果离婚你有工资收入,他可没有固定收入,你可以天天泡在法院,对方不行,有的时候无赖的招数可能会管用,拖住判决的速度,打持久战,可能会有好结果。另外,对方如果真的恶意转移财产,你也要找好相应的证据,也不能一味的胡搅蛮缠。毕竟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