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嫣婉语
法律主观:
父母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 的,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 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 不履行抚养义务 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