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离婚怎样办理

 b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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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异地恋容易分手,异地婚姻也容易 离婚 ,夫妻长期生活不再一个地方,每天无法沟通交流,再好的感情也有散的一天。夫妻两个人都在异地的话也是可以去办理 离婚手续 的,那么异地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 协议离婚 ,并非必须到颁发 结婚证 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 户籍 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 法院 诉讼离婚 。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 常住户口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 香港 、 澳门 、 台湾 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 户口 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 身份证
(3) 结婚 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 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 离婚证 》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1.写好 离婚起诉书 (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 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可以的。 根据《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异地离婚需要争取更大利益,那么就需要找专业律师帮助, 网 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白马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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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微微一笑很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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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2、离婚手续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一、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


1、起诉


2、审理


3、判决


二、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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