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攀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前买房加上女方的名字就不属于个人财产了。在生活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一名女性跟一名男性谈恋爱,因为感情的原因,所以在买房的时候特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后来结婚以后,因为感情方面并不是十分和睦,最终以离婚收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也可以有权主张房子的分割。一般来说结婚之前买房写上女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属于赠予,所以离婚以后的房产分割是可以平均分配的。
当然了,男方买房之前是付出比较多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要求多分,但这也给我们提一个醒感情归感情,物质归物质,感情跟物质一定要区分开来,要不然离婚以后面对这个财产的分割,很有可能会导致两个人反目成仇,所以一定要进行避免。我身边也有一些人,他们结婚的时候都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结婚以后感情不和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个人持有,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共同持有,所以一旦写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将房子的一半分割给了对方,这个需要慎重对待的。
现在的房子都不便宜,少少也需要几十万元一套,贵的可能需要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元一套,为了不至于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建议大家在买房加名字这件事情上一定要慎重。感情好的话可以如胶似漆,不好的话可能在利益面前就不值一提,现在的社会比较浮躁,感情需要慢慢培养,遇到一个合适的人确实不容易,但是事情的办事方式也要讲究事态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