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子
算共同财产的,如果你在登记结婚的日期前拿到的房产证,那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自然也就属于你个人的
陆翠兰花指
你是否有2010年6月购房记录的发票或购房合同?
如果有合同正本,以及你的付款及贷款记录,应该不算婚后财产的。
余书会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这种情况一般是一方婚前将房子买好,之后两人办理结婚手续。这种情况下要看房屋是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为是婚前买房,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并不因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就变成了共同财产。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现实社会中往往是先交首付,之后还贷款,此时该房产的权属问题就要区别对待。婚前交纳的房款首付和所还贷款所对应的比例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金额对应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后,父母给的“心意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书面明确表示该笔钱是单独赠与其中某一人的。
但是需要注意,因为婚后还贷一般使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或收入,而此时这部分收入是共同财产,当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当补偿给出资一方。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或者证明,那么,结婚后还贷用的钱一定是婚后的收入。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归还按揭贷款的钱不论是一方的收入,或是双方的收入,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钱款的价值最终转化为房屋财产的一部分,即出除去首付款部分外的房屋价值。对于首付款部分,如果是用一方的收入支付的,应当算是该一方婚前财产。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这种情况是两人结婚后买了房子,之后共同还贷,此时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和婚前买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则:第
一、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第
二,权益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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