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静如水
如果夫妻 一方不同意离婚 的,可以通过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请求法院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