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正好
法律主观: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半是有继承权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方去世后, 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遗嘱的情况下,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按 法定继承 来分配。
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三、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变卖?
如果去世一方没有其他 法定继承人 或者房子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处分该房产。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配偶就无权处分所有遗产。父母、子女和配偶一样,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产权人死亡后即发生继承关系。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卖房之前应先解决继承问题。权利人应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做好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的公证等。持继承权公证书及证明监护人身份等其他相关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变更房屋的产权人,在此基础下才可以处分房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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