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你的旋律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和侮辱。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离婚决定;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此,笔者认为:当事人之间发生性关系后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发生的婚内暴力行为可视为已解除婚姻关系;如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婚姻关系解除后又发生的婚内暴力行为属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且婚姻关系恢复前发生的婚内暴力行为不属于离婚协议内容的范围;故对前述理由可依法予以支持。在此建议一下:首先提出离婚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为据;其次针对家庭暴力内容提出诉讼或调解的请求,要注意搜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婚姻关系的事实;再次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已结束婚姻关系为根据;最后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当事人之间有感情基础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否则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离婚请求。
1、举证责任分配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和提供证据的顺序审理,对不涉及第三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事实,可以进行简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需要鉴定的,由原告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2、证明内容
婚姻存续期间因生活琐事而发生暴力的证据,如发生于家庭生活关系期间;发生于婚姻关系终止后的,如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发生于婚姻关系终止后的,如离婚协议书等。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切与夫妻婚姻法律意义上不相干的伤害,比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等暴力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及认定为家庭暴力的证据;其他伤害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终止后且与夫妻关系破裂无直接关系以及其他伤害行为本身有因果关系。当事人间因生活琐事而发生暴力行为的证据,如夫妻间发生的短信、微信等短信、通话记录等事实基本属实。当事人之间发生暴力行为一般都是在配偶之间进行的,婚姻中发生暴力是正常现象,在夫妻关系有效存续期间发生暴力行为很正常,因为只有配偶同意离婚等事实才会构成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婚姻关系有效存续期间仅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发生暴力行为时就可以不受法律保护及认定为婚姻破裂情形则不予保护。
3、法院判决方式
法院对涉及离婚案件有独立的调解程序,但并不是强制当事人达成一定的一致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准予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但未能和好的。判决不准分居满一年以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从有利于孩子和当事人考虑的角度出发,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或因其他原因不得不与其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也可以作出有利于这一方的判决;若无孩子、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也应予支持;但如男方长期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其他不利于女方身心健康的行为应另案处理。
4、财产分割问题
财产分割是家庭暴力最严重的问题,也是一个家庭破裂最直接最严重的原因。所以,夫妻在发生纠纷时应当尽可能的保护自身利益,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惨剧。财产分割是要以最有利于生活为前提,也就是说不能以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当一方发现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