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翠兰花指
不一定。离婚时房子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孟维鹏
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的分配,不是简单的依据于房产证上名字的位置,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买的的还是婚后买的,若是婚前买的,则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若是婚前买的,但是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房子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例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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