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湖北生
男方:XX,汉族,生于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女方:XX,汉族,生于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男、女双方于年XX月XX日 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双方自愿离婚 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 夫妻共同财产 ,无 夫妻共同债权 。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 婚姻登记机关 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