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前咱们国家的婚姻法对婚姻家庭有保障吗?在已婚的情况下,还能在别的地区跟别的人领结婚证吗?

郭俊华

郭俊华

你的描述对方涉嫌重婚罪,可以以刑事自诉案的形式提起诉讼。此案不告诉不予追究。

水中月

水中月

首先,我国婚姻法可以保护婚姻家庭


二,不离婚,在他处结婚属于重婚,重婚不属于合法婚姻,不受保护

辣条

辣条

对家庭当然有保护了啊,中国实现一夫一妻制。你的这种情况,你的配偶属于重婚,你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是你的权利。

吕清龙灬

吕清龙灬

你好:

有。

1 损害赔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 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

第二百五十八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梁梁

梁梁

如果已和原有的配偶在机关登记了婚姻状况,是不可能再在别的地方领取结婚证的!这是犯罪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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